據新華社電 南京市公安局化學工業園區分局20日披露,這一分局於近日行政拘留兩名郵寄危險品違法行為人,他們郵寄出的有毒包裹令一名快遞員輕度中毒。
  5月11日,南京化工園警方接報,其轄區內一快遞公司的一名快遞員可能因快遞有毒包裹中毒,受害快遞員正在醫院接受治療。警方立即派人前往醫院調查,瞭解到當日這名快遞員在處理一份包裹的過程中,聞到一股刺激性氣味,隨後出現乾嘔、呼吸不暢的情況。之後,他被送往醫院進行治療。醫院在詳細瞭解情況後報警。
  警方請有關專業人員對這份包裹進行了處理,並著手展開調查。調查表明,這份包裹內裝的是一種名為丙烯酸甲酯的化學品,屬危險物質。5月8日,南京化工園一企業聯繫蘇州昆山一家公司,提出購買5公斤丙烯酸甲酯。昆山的這家公司因為沒有現貨,於是通過快遞從蘇州吳江區一化工公司購買了5公斤丙烯酸甲酯並直接發往南京化工園。在快遞運送過程中,轉運包裹的快遞員輕度中毒。
  經及時救治,中毒快遞人員目前已康復出院。警方調查認為,郵寄這一有毒包裹的田某、孫某明知丙烯酸甲酯屬於危險物質而通過快遞郵寄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0條規定,遂依法對二人作出行政拘留處罰。同時,針對快遞公司郵寄危險品行為已通報郵政管理部門開展調查。  (原標題:運送“毒包裹”南京一快遞員輕度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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