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沈陽4月24日電記者張國強遼寧省沈陽市大東區城建局村鎮辦科長單某因涉嫌受賄犯罪於近日被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單某於2012年1月及同年4月,先後以幫助陽某電線電纜有限公司經理辦理土地證及房屋權屬證的理由,兩次向其索取人民幣合計80萬元,據為己有。而後,該經理在其承租的土地上建房,但因違建多次被拆除。該經理遂多次向單某索要辦理房證費人民幣80萬元,單某於2013年將人民幣80萬元返還。單某因涉嫌受賄犯罪於2013年4月18日被刑事拘留,2013年11月29日被逮捕。  (原標題:沈陽一城建科長索賄80萬獲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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